您现在的位置: 瑞祥产权-官方网站 >> 文章频道 >> 财经要闻 >> [专题]财经新闻 >> 正文
国资委要求国企自查资产损失原因         
国资委要求国企自查资产损失原因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news.xinhuanet.com | 点击数:572 | 更新时间:2006-2-8 | 文章录入:admin2 ]
  昨天,北京市国资委在其网站发布通知,要求其监管的国企在2月底前提交详细的资产损失分析报告,把企业资产损失程度和原因予以逐条说明。这是去年底北京国企清产核资后的又一大动作。

    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企业产生大量不良资产,有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但更有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决策程序不规范、控制体系不健全,甚至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原因。国资委要求企业把损失的基本情况、形成原因和损失的类别详细说明,以报告形式提交市国资委纪委和产权管理处,并等候检查。

    根据企业资产规模、效益状况等实际情况,按照金额大小和影响程度,损失将划分为较小资产损失、较大资产损失、重大资产损失和特别重大资产损失4种。国资委没有明确提出对这4种情况如何惩处,但是去年8月,北京市国资委曾出台《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失误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引入了问责制,重大经营决策失误就包括了国有资产损失。(记者杨开然)

上一篇文章:建设新农村蕴藏万亿商机
下一篇文章:聚焦贫富差距: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寻求动态平衡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开祥股份2024年度股东会决…[161]
· 开祥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240]
· 开祥股份召开24年度股东会…[519]
· 开祥股份十届三次董事会决…[142]
· 开祥股份十届四次监事会决…[111]
 
· 上合组织会议举行期间休市…[3167]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认购截止…[4882]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方案实施…[5603]
· 开祥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4243]
· 开祥股份关于信原实业受让…[3718]
  ·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