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资委副主任邵宁近日表示,国有控股的集团公司向下属上市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参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
邵宁在出席“2006中国经济形势与企业发展高层论坛”时说,国有控股的集团公司下属上市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一般由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派出人员和外部董事组成。在即将公布的上市公司激励办法中,国有控股集团公司派出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参与上市公司的激励。邵宁说,但是,现在的情况是国有独资集团作为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一般会派一位副总进入上市公司董事会作为派出人员。该人员的激励仍算集团公司,其在上市公司参与激励的收入要交给集团公司,因为其在集团公司任职,所以享受的是集团公司待遇。他表示,就股权激励方面,只要该派出董事在上市公司确有任职的,都可以参与,但不主张集团公司领导参与与之无关的下属企业的激励分配。
在谈到国有大型企业改革的问题时,邵宁指出,除了加快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发展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加快中央企业或者国有大企业的结构调整的步伐外,还有一方面的工作就是结构优化。
邵宁强调还要加强中央企业的内部管理。他说,国企改革的方向,对国有大企业,中央企业,基本的管理制度必须从出资人角度提出要求,企业必须有预算管理制度,必须有风险控制的制度,决策必须有科学的决策制度,内部审计必须到位。这些都得有制度,而现在很多的企业基础性的管理并不太到位,因此,必须从抓基础制度的建设开始,加强内部管理。(记者 李扬)
证券时报 - 中国国企改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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