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的2005年煤炭订货会,最终确定不日在秦皇岛召开。从煤炭订货会的“难产”中,或可管窥我国社会经济运行中的诸多突出矛盾,如能源供求矛盾、电煤价格与供需之间市场和计划的矛盾等等。
日前,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联动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决定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并对煤电价格联动的一些焦点问题,如煤电联动计算方法、首次联动的计算基础、电价调整周期、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等给予了明确解释。结合此前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度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可以看出,煤电联动的基本框架已然确定。
煤电联动对煤炭和电力行业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就煤炭行业而言,尽管具体到不同煤炭品种,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煤炭价格变化还存在很多变数,但整体上,煤炭价格上涨是了无悬念的。
此外,安全等因素对煤炭价格的助推作用也不可忽视。近期煤矿重大事故频发,促使政府高度关注煤炭企业的超生产能力开采,煤炭产能的增幅今后将有走低的趋势。基于安全的考虑,煤炭企业必将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的投入并有转移成本的动力。
2005年,煤炭行业将从煤炭价格的继续上涨中受益。不过,由于煤价涨幅要远小于2004年,而煤炭企业靠挖掘生产潜力增加产量的空间已经不大,因此,那些能够通过外延扩张方式扩大产能,有明显运输和地域优势、产品具有竞争优势的企业,其业绩将继续快速增长。
相对而言,电力企业业绩增长空间有限。原因之一是煤电联动中价格调整不平衡。煤电联动使得电力企业可以转移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这对于目前盈利增幅不断下降的电力企业来说不失为一个利好消息。但是,电价上涨仅能化解电煤涨幅增加成本的70%,另外30%仍然要由发电企业承担。二是煤电联动中价格变化不同步。电煤联动周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煤炭价格小于5%的情况下不实行联动,因此,相对于频繁变化的煤炭价格,电价变化相对缓慢和滞后。三是电力企业对于运输过程的加价无能为力。煤电联动更多是基于煤炭车板价来考虑的,也主要针对的是合同煤,但对电力企业而言,真正有意义的是煤炭的到厂价以及合同煤和市场煤的比例。而煤炭价格到厂价上涨的可能性要远高于下跌的可能性,因此,电力企业业绩增长有很多的不确定性。
总体而言,“煤电价格联动”是眼下缩小煤电矛盾的一个过渡办法,有利于促进两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但煤电两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待于电力市场化改革进程的加快,有待于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投融资管理体制的改革。
2004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