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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就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做好四方面工作         
证监会就推进股权分置改革要求做好四方面工作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haee.com.cn/ | 点击数:824 | 更新时间:2005-11-18 | 文章录入:admin5 ]

    新华网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张旭东) 中国证监会16日召集各证券经营机构在京召开会议,传达日前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并部署下一步改革工作。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向各保荐机构和基金公司负责人提出了具体要求。 

  尚福林说,日前由国务院五部委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座谈会,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证券经营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有序地纵深推进改革。 

  尚福林表示,目前股权分置改革已经进入一个关键阶段。要在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加快落实五部委《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 

  一是研究可全流通环境下的交易制度、并购重组、融资条件、衍生产品等制度创新,支持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做优做强,改善增量资金投资改革后公司股票的投资环境。 

  二是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关于将股票市值纳入国有企业经营绩效考核体系的相关规定。 

  三是推动制定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支付的会计处理办法。 

  四是研究制定针对股权分置改革进展较快的地区和已经完成改革的公司,实行倾斜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 尚福林强调,股权分置改革必须与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协调推进。要扎扎实实做好新证券法和公司法的实施准备工作。要促进上市公司全面提高质量,推进证券公司规范发展。继续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积极拓宽资金入市渠道。 

  尚福林还对做好下一步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提出了要求。他说,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和各基金公司肩负着发展资本市场的重要使命,在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中担负着重要职责。股权分置改革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市场和社会的稳定,要通过稳定市场预期来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证券经营机构一定要强化大局意识,查找差距,堵塞制度漏洞,严格遵纪守法,杜绝各种侵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好改革秩序。 

  对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中存在的少数投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这次会议进一步重申要加强纪律,严肃管理。各相关机构和当事人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业务,严禁买卖投票权和从事其他违反规定的活动。对于任何违反投票程序规定、扰乱改革秩序的行为,证监会将予以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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