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瑞祥产权-官方网站 >> 文章频道 >> 政策法规 >> 国家法规 >> 正文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作者:admin3 | 转贴自:www.rxcq.com.cn | 点击数:1435 | 更新时间:2004-12-10 | 文章录入:admin3 ]
(财清字〔199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工商行政管理局、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准确掌握我国城镇集体企业的真实情况,确保全面完成全国城镇集体企业清产核资工作,我们研究提出了《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上报。
 附件:清理甄别“挂靠”集体企业工作的意见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2004年12月10日
上一篇文章: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国有中小企业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篇文章:轻工业部、中华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印发《轻工业企业集体资产所有权界定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 开祥股份十届三次监事会决…[6708]
· 开祥股份2023年度股东大会…[6785]
· 开祥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7948]
· 开祥股份召开23年度股东大…[7953]
· 开祥股份十届二次董事会决…[7862]
 
· 上合组织会议举行期间休市…[2886]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认购截止…[4545]
· 开祥股份股东借款方案实施…[5400]
· 开祥股份临时股东大会决议…[3988]
· 开祥股份关于信原实业受让…[3491]
  · 没有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
查看关于此文章的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