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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条例将出台四大行可能不纳入保险范围         
存款保险条例将出台四大行可能不纳入保险范围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news.xinhuanet.com | 点击数:502 | 更新时间:2005-8-5 | 文章录入:admin2 ]
“存款保险条例年底将会颁布,四大行可能不纳入保险范围。”银监会监管一部的一位人士昨日下午向记者透露。

    该人士称,条例由国务院法制办、央行、银监会以及发改委四大部门牵头,“央行主要负责,银监会参与配合。”他乐观地表示,筹备组还在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随后经过审议会签,“国务院批了之后,年底条例就可以出台了。”

    银监会该位人士还透露,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将遵循“先条例、后基金、再公司”的顺序进行,“这一点是各个方面的共识。”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该位人士表示:“四大行可能不会纳入,存款保险主要是救助中小金融机构,救助资本金比较弱的机构。”

    该位人士认为,大型金融机构如果参加,缴纳的资金将相当巨大,“它们相信自己的实力,也不愿意付出这样的成本。”他强调,四大行就算将来上市了,依然有国家信用做担保,丝毫不用担心兑付的问题。

    而国内大大小小的农信社则将纳入存款保险的范围。“农信社是合作制,而且经营情况不好,情况比较复杂,但还是会包括进来。”他说。

    记者问及如果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立,是否也将进入保险范围,该人士称,“如果将来成立了,邮政储蓄银行也是大银行,不属于中小金融机构。”

    然而央行的态度,似乎更倾向于四大行加入保险范围。

    “条例还有很大的变数,许多问题都在研究之中。”央行金融稳定局一位副局长称。对于四大行是否纳入存款保险的范围,该人士认为现在言之过早,毕竟许多规则都在进行修订。虽然他不露口风,但是语气较之前已有所松动。

    数月以前,该位央行人士曾经在一次小型演讲中提及,根据强制性原则,四大行将列入存款保险的范围,当时他表示,虽然四大行此前就是否加入存有疑惑,但是经过央行与其多番沟通,基本上达成了一致——四大行接受央行的要求,但是要求央行在费率上对其给予倾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庆表示,目前政府审慎性监管原则还不到位,“如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首先要把这一课补上,否则存款保险体系连自己都保护不了。”

    吴庆认为,出于公平的原则和需要,四大行应该被纳入保险体系,“四大行不应当继续接收来自国家财政免费的存款保险。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要求健康的银行都进来。”而农信社等机构的纳入,无疑对其构成较大的成本压力,因此如何尽快提高资产质量,是农信社的当务之急。

    “尤其要注意,在各家机构加入的过程中,防止出现丢弃历史包袱的现象。”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士表示。“建立这套体系就是要维护金融稳定,虽然是救助那些经营不善的中小金融机构,但这些机构的经营责任、监管责任不能就此一笔勾销。”

    此外,如果被强制缴纳存款保险基金,四大行缴纳的基金将远远高于小银行。因此,四大行对此建立存款保险体系不太积极,认为这将给其利润带来影响,并延缓改革上市的进程。但有研究人士担心,如果四大行不加入,存款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将无法保证,“虽然可以建立其他融资渠道,譬如发行金融债券等,但是离满足需要还比较远”。(记者 唐昆 吴慧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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