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航班伤亡赔偿标准将是国内航班的15.6倍
本报讯 国际民航组织1999年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又称《蒙特利尔公约》)将于7月31日在中国正式生效。
生效后的《公约》将把中国国际航班伤亡赔偿标准提高到约13.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09.5万元)的国际水平。这将使我国国内航班与国际航班伤亡赔偿金额间的差距进一步扩大。
中国民航总局有关人士近日表示,自7月31日起,不论乘客的国籍和航空公司的“国籍”,只要乘坐的是国际航班,其因伤亡、航班延误和行李遗失等造成的损失将严格按照《蒙特利尔公约》的标准执行。而国内航班的赔偿,仍以国内民航法规为准。
比较我国现行的“航空公司对每名死难旅客的最高赔偿为人民币7万元”的规定,《公约》规定的国际航班伤亡赔偿109.5万元的标准,是国内航班赔偿标准的15.6倍。由此引起的赔偿金额间的强烈差异,使得国际国内旅客赔偿的双重标准再度成为焦点,也使民航相关法规面临尽快修改的迫切要求。
根据《蒙特利尔公约》规定,旅客伤亡时不论承运人是否有责任,只要损失不是索赔人一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承运人的赔偿限额增加到10万特别提款权(按照公约签署当日的货币换算标准约为13.5万美元)。当旅客伤亡是由承运人责任造成时,旅客也可以要求得到超过10万特别提款权的赔偿。 (辛 华)
出处: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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