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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荣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要稳定有序展开         
李荣融:股权分置改革试点要稳定有序展开
[ 作者:宗正 | 转贴自:http://www.cnpre.com/SOE/ | 点击数:787 | 更新时间:2005-7-29 | 文章录入:admin5 ]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发表了看法。李荣融表示,试点情况总体来说比较好,接下来的工作要严格围绕“稳定有序”展开,使得股市能够稳定回升。“稳定”的关键是稳定市场预期,“有序”指接下来的改革应有序推进,并有利于稳定。对于那些亏损很严重的上市公司,要有另外的办法来股改。

  李荣融说,国资委最重要的工作是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搞好,这是股市稳定的基础。如果有一批真正优秀的蓝筹股,这个市场很快就会好起来。现在有一批上市公司质量不错,但还有相当一批质量不够高,这些公司要慢慢有序地退出。相关部门也在研究安排退出的一套办法。谈到股权分置改革对价问题时,李荣融表示,关键要和流通股股东好好沟通,国资委也要求国有股东尽可能多地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形成共识。这个共识的基础是共同的利益基础,只有这样后面才有好的回报。特别是第二批试点,经过互相沟通有了很好的基础,这与第一批相比有了很大变化。他说:“我们在变,中小股东也在调整,我认为慢慢会形成好的基础,这是股市一个比较好的迹象。”

  李荣融还透露,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提出的管理层股权激励问题,需要进一步引导。国资委将于8月公布规范国企改制的补充文件,对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企业放开口子,允许管理层和职工通过增量形式实现持股。

  李荣融说,允许管理层和职工对国有企业改制中的增量部分持股,让其拿出真金白银来持股,也有利于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记者了解到,上述补充文件名为《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它对国有企业负责人增量持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维护职工利益等方面将做出规定。

  今年4月国资委公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强调,中小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可以向管理层转让,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产权暂不向管理层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权不向管理层转让。李荣融解释说,这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存量资产。有了这份规范做基础,到9月份大部分市级国资委都将建立起来,企业改制工作便可以加快步伐。

  李荣融介绍,国有独资企业董事会试点工作取得很大进展,不久将推出新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在试点的21家中央企业中,第一家对外宣布董事会成立的将是上海宝钢集团,其他企业的董事会也会陆续建立。今年下半年,还将对这21家企业的董事进行培训。希望这批试点企业为国有独资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趟出一条好路子来。另外,下半年国资委还将出台《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三个配套文件,其中包括企业重大事项监管、建立董事会的配套法规等。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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