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至6月30日,国务院国资委和相关部委、相关部门专家、产权交易行业专家、中央企业代表组成的评审组,对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三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试点机构进行了评审。这次评审采取三家机构自我评审、评审组实地考察与专题评审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评审,检查各试点交易机构贯彻落实《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相关情况,加强对从事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交易机构的动态监管,推动全国从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活动的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诚信地开展工作。(鲁阳)
摘自:《产权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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