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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新规力挺新航线培育         
民航新规力挺新航线培育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dfzq.com.cn/info/index_more.asp?code=040702 | 点击数:860 | 更新时间:2005-7-7 | 文章录入:admin6 ]

    航空公司培育一条航线往往要承担长期亏损的风险,而一旦出现盈利,就有竞争对手尾随“抢食”,这直接导致航空公司培育新航线的积极性大打折扣。昨天,民航总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国内航线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对在我国航空业欠发达地区培育航线的航空公司给予两年的“垄断”保护。

    记者昨天从民航总局获悉,这部新出台的政策明确规定,对空运企业新辟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地区支线航线,将采取市场培育期保护措施,在两年内一般不再登记或核准其他空运企业进入经营。

    南方航空一位研究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我国的航线经营目前还是行政审批制,航线资源并不归某家航空公司独有。某条航线经过培育,一旦出现盈利,其他航空公司也会和民航总局提出申请,并很快进入抢夺该航线上的客货源,最终致使利润摊薄,甚至出现亏损。正因为如此,即使某条航线有发展潜力,航空公司也不敢轻易投入。

    虽然此次民航总局在一定区域内允许国内航空公司“垄断”经营2年,但业内认为,这对航空公司的吸引力有限。南航这位研究人员认为,民航总局该规定的出台是配合国家宏观政策的需要,扶持当地经济。由于这些区域航空消费需求不足、能力有限,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另外,该规定的优惠幅度并不大,2年保护期内航空公司的盈利难度还是很大,即使出现盈利,航空公司尚未收回成本又将面临其他航空公司的抢食。

出处: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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