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将整顿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邮政等五类行业,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参加保价运输等垄断性行为将受到重点监管。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今年下半年继续开展对垄断性行业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对供电、供水、供气、交通、邮政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垄断性行业强制交易、强制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记者从通知中看到,“五类重点查处的垄断行为”包括:“供电部门强制用户购买其提供的电表等用电设备”、“供水部门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供气部门强制他人购买和使用其提供的燃气灶具”、“交通运输部门强制用户购买保险或者参加保价运输”、“邮政部门强制用户接受特快专递服务、礼仪礼品服务,强制搭售明信片、集邮册等商品”等。
工商总局曝光14个涉及供电等“典型垄断”案例
1999年至2000年,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电业公司在农村低压电网改造过程中,在农民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与村委会签订格式合同的形式,让农民和村委会支付施工费、材料费、电工生活补助费、短途运输费、电能表检验费等费用。
四川省沐川县供排水公司在收取用户水费时,按照用户计量水表口径大小确定收费底度,每月最底用水量的底度数是5吨。
太原市煤炭气化公司对申请办理燃气热水器的用户,根据其购买燃气热水器来源不同,收取不同的安装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