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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公布试点方案物华10送5创新高         
3公司公布试点方案物华10送5创新高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news.xinhuanet.com | 点击数:535 | 更新时间:2005-6-30 | 文章录入:admin2 ]

今日又有三家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亮相:物华股份宣布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5股,成为已公布方案中送股比例最高的公司;国投电力和苏泊尔宣布的方案送股比例分别为每10股送2.6股和每10股送3.5股。

    在物华股份宣布公司的6家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东每10股送5股,作为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对价的同时,该
公司部分非流通股存在质押的问题也获得突破。该公司称,有关银行已承诺同意在物华股份关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东大会召开前,解除深圳市红旗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晋鑫源计算机技术有限公司和吉林物资回收利用总公司持有公司部分股份的质押,以用于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其控股股东中技实业同时承诺,若相关非流通股股东未能及时解除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权的质押,中技实业承诺代其支付所需支付的对价。

    国投电力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国投公司持有的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投电力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三年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的国投电力股份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比例将不低于48%。

    苏泊尔第一大股东苏泊尔集团和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增福和公司股东、董事长苏显泽则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上述36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其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苏泊尔股票的价格不低于9.39元。苏泊尔集团同时承诺,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期间,若苏泊尔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发生被质押、冻结等情形而无法向流通股支付对价股份的情况,苏泊尔集团将代其支付因质押、冻结而无法支付给流通股的对价股份。(记者 王波 陈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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