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股权转让市场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股权转让市场的健康发展,从2007年7 月1日起,调整股权转让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由现行2‰调整为4‰,每笔交易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特此通知
河南省股权登记托管交易中心
200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