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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产权和产权制度         
资源产权和产权制度
[ 作者:佚名 | 转贴自:http://www.cqjy.cn/cqyw/system/2006/03/09/000008736.shtml | 点击数:2049 | 更新时间:2006-4-12 | 文章录入:admin1 ]

  资源性资产是自然界长期自身运动所形成的,它是在人们现有的知识、科技水平条件下,通过开发能够带来一定经济价值的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自然界中存在的资源其所有权属于国家,通常称资源性国有资产,包括国有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等。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大约80%以上的工业品都与矿产资源有关,这种情况在20世纪50年代以后更加突出。1950—1985年世界矿产开采量年均增长率达3%~4%,1985年全球所开采的矿产总量为190亿吨。20世纪50年代澳大利亚的矿业发展引领了经济起飞,20世纪70年代以来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等海湾国家发生历史性跨越的现实说明,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资源性资产状态的优劣及其开发效益,是制约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在自然资源和环境领域尚未建立一整套现代产权制度,资源管理,资源产权配置、产权流转、产权保护一直处于比较混乱的状态,导致资源粗放经营、低效配置、资源质量下降、资源矛盾突出,资源供需形势极其严峻。预测表明,到2030年前后,我国用水总量将达到每年7000亿至8000亿立方米,而我国实际可利用的水资源量约为8000亿至9500亿立方米,需水量已接近可利用水量的极限。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是,耕地、大宗矿产、淡水这些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将成为制约21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瓶颈”。为此,加强对资源的产权关系及产权制度安排的研究显得越来越必要,它关系到资源利用效率的高低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产权就是对物品或劳务根据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处置,以从中获得一定收益的权利。产权是一组而不是一种权利,一般可以分解为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让渡权。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能对产权关系实行有效的组合、调节和保护的制度安排。产权制度安排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的快慢。根据产权的定义,资源产权是指所有和使用资源的权利。

  在自然资源问题上,产权失灵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由于技术等原因,资源产权的范围不易确定或无法确定,比如公海内的资源,人们一直就其产权问题争论不休。同时资源产权的所有者过多而使确定单个人的权利成为不可能,进而使其实现主体范围不确定。还有资源特殊的使用价值,其开发利用总是受到众多的社会规制,所有者不能完全实现其应有的各项权能,从而也不能调动所有者应有的积极性去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这样就使资源产权范围不明确,使其无法成为人们行为的激励机制去实现资源的最有效率配置。

  资源性国有资产从实物形态上具有品种的稀缺性、数量的有限性、品种的复杂性和分布的失衡性等特点;从价值形态上则具有所有权的垄断性、范围的相对性、资源的资产性和有价性等特点。在我国由于自然资源与国家的领土相联系,就使其产权具有国有性。依照法律规定,我国自然资源所有权比较明确,哪些属国有,哪些是集体所有或个人所有基本已界定清楚。但是,由于资源还具有特殊性,导致资源资产产权与一般的资产产权不同,具有独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资产产权的现实非排他性。从法律层面上来看,这种法律约束的产权具有无限的排他性。如果从实践上来看,在很多情况下,资源资产产权具有非排他性,这是资源资产产权特征之一。例如,水资源资产,我国法律规定,水资源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水资源产权并非如法律所规定的那样具有无限的排他性,水资源开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无序现象比比皆是。

  二、资源资产产权的分离性。我国法律规定,资源归国家所有,但实际上存在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的分离。

  三、资源资产的外部性。资源资产产权具有一定的外部性,例如,森林资源资产除了森林产品等经济价值以外,还具有涵养水源、固土、防沙、固定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固定能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然而,由于人们对森林的生态价值缺乏足够的认识,在森林生产过程中,只重视森林的经济价值,如林木的价值,忽略了其所具有的种生态价值。所以在交易过程中,森林的生态价值被排除在交易之外,使得森林产品的价值不包含其应有的生态价值,导致森林产品价格低,森林生态得不到有效的补偿,这是森林资产产权外部性价值表现形式之一。

  四、资源资产产权交易的不平衡性。由于我国的资源产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产权的交易是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使用权或经营权的交易,交易的双方是两个不同的利益代表者,其地位是不一样的,一方通常是代表国家或集体组织行使资源的管理权,它出让产权,另一方则是为了获利的资源经营者或使用者。他们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产权出让者可以凭借政府的良好形象或者权威对出让的产权施加影响,而且具有垄断性,而购买者则不具备这样的优势,只能接受这种影响,并且比众多的竞争者付出更多的价钱获得资源资产的使用权或经营权,这是在公开交易下所得结果。

  产权制度对资源资产利用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合理的产权制度不仅可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而且对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产生积极的影响。由此可见,在资源产权运作的一系列环节上,都可能造成无法实现资源有效率配置的情况,因而对资源的无效率使用缺乏应有的纠正,其结果便是资源环境问题的出现。因此,解决环境问题必须从产权作用机制出发制定相应的对策。 产权导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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