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大众交通(600611)和大众科创(600635)都是1993年以前上市的老股,也是绩优股。它们分别于1992年8月和1993年3月上市,上市时总股本分别为8590万元和1400万元。
原来的股权构架是:大众交通8590万元总股本中,国家股是第一大股东,占59.21%,而在大众科创1400万元总股本中,大众交通是第一大股东,占35.71%,形成一条国家股控股大众交通、大众交通再控股大众科创的纵向控股链。
这一结构是在出租车市场必须由国家控股的背景下形成的,它对公司发展的制约显而易见:每到增资配股,大众交通第一大股东国家股没有资金,影响到大众科创第一大股东大众科创也没有资金;而在董事会和股东会上,绝对控股的国家股一锤定音,也使多元化投资主体形同虚设。
再加上大众科创和大众交通都以出租车经营为主业,随着出租车市场日趋饱和,两家公司之间同业竞争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产业结构也亟需调整。
1996年底大众交通总经理兼大众科创董事长杨国平,便同两家公司的董事会一起,谋划产品结构和股权结构的重大调整。
职工持股
1997年,大众公司开始通过职工持股与资产重组对两家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与业务性质进行大规模的调整。
大众公司的具体做法是,第一步,先由职工共同出资成立职工持股会,经理一级干部出资20万元,中层干部出资10万元,管理出资5万元,驾驶员按自愿原则1至3万元不等。1997年2月,由2800余职工共同出资7000万元组建的职工持股会成立了。
大众公司下面原有一家资本金100万元的大众企业管理公司,杨国平便向有关部门申请,将该公司增资扩股至8400万元,增资部分主要由持股会出资,持股会占企管公司的股权比例达95.71%。
第二步,由企管公司出面受让原由大众交通持有的大众科创股权。大众企管从大众交通持有的33.19%大众科创股权中,受让20.08%共2600万股,每股转让价4.3元。
与此同时,大众交通还把5.02%的股权转让给煤气公司,把2.01%股权转让给下属的另一子公司,从而由第一大股东降为持股6.08%的第三大股东。
大众企管到1998年初迅速发展成为净资产1亿多,总资产3亿元的企业,职工们以1元一股认购的持股会股票净值已达1.28元,一年多增值28%;1998年8月大众科创配股后,其在大众科创持有的股票净值又增至2亿多元。
第三步,大众科创持有大众交通的股份。其做法是,经证监会批准,大众交通向大众科创定向发行法人股1.4亿股,每股价格3.32元,共4.65亿元。大众科创以1000辆营运车辆和两家交运公司的股权折价4.27亿元认购,差额3700余万元以现金补足。
用资产认股,资金问题解决了,产业重组也实施了,出租车等交通方面的业务逐渐向大众交通归并,大众科创逐渐转向以高科技为主业。定向增资实施后,大众交通的总股本将由42585万元增至56585万元,大众科创便成为占大众交通总股本24.74%的第一大股东。
变现方式
对于持股会内部的股票变现方式设计,大众规定在持股会内部股票不能抛售,但并非不能转让变现。其做法是,每年年初,企管公司年报审计完毕,出让者均按上年净资产价格转让给持股会,持股会再以此价格转让给想购进的职工。
大众公司明确规定,各级管理人员均需持有相应股份,若转让后不再持有股份,即视为自动离职。只有到退休时或离职时才可转让变现。 (马飞/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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